一、補貼政策
鏈接地址:關于開展2026年度長沙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項目(含大學生創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二、申報條件
1.申報長沙市大學生創業項目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長沙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初創企業;登記注冊時間在5年以內(2021年1月1日及以后注冊);
(2)法定代表人屬于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學生及畢業5年內),且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總股份的30%;
法定代表人近兩年內由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變更為符合條件的人員的,不納入扶持范圍。
(3)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吸納1名及以上勞動者就業,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且處于正常繳納狀態;
(4)符合長沙市產業發展方向;
(5)在信用中國無行政處罰、嚴重失信等記錄。
2.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對以下初創企業予以優先扶持:
(1)帶動就業人數較多的;
(2)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
(3)符合我市主導產業方向,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市場前景的;
(4)屬于近兩年長沙市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在孵企業的;
(5)參加過“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長沙市市級選拔賽或各區縣(市)選拔賽,并獲得榮譽的;
(6)法定代表人參加過創業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的。
3.申報本項目的初創企業不得同時申報2026年度長沙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項目。有以下情況的初創企業原則上不能享受本項目補貼:
(1)初創企業及其控股企業或所設子公司已經享受過市財政同類項目扶持的;
(2)初創企業法定代表人在長注冊的其他企業已經享受過市財政同類項目扶持的。
申報長沙市大學生創業項目需在線提交以下資料:
1.《長沙市2026年度大學生創業項目申請表》(見附件);
2.申報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公司股權分配證明資料;
3.法定代表人屬于大學生群體的相關證明材料。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證明,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
4.法定代表人參加創業培訓獲得的結業證書;
5.屬于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在孵項目的提供孵化協議;
6.其他佐證資料(如申報企業所獲榮譽,持有的專利、軟著等;參加“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并獲得相關榮譽的證明等)。
經確定為長沙市大學生創業項目的,根據項目資金量,按照不超過申報企業實際有效投入的50%確定給予其最高10萬元項目扶持。所需資金按相關規定列支。為促進申報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發揮財政資金效益,扶持資金將分兩次撥付。
(一)線上申報
長沙市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線上集中申報、集中受理。申報企業于2026年4月20日前登錄長沙市12333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cs12333.com),點擊“單位網廳登錄”進行申報,或者登錄長沙市創業服務系統進行申報(https://www.cztrlzy.cn/ui/cyfc/#/index?loginFlag=1)。
(二)審核推薦
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轄區內申報企業申報資料的線上審核,實地考察后據實評價、擇優推薦,于5月30日前通過長沙市創業服務系統報送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其中湘江新區推薦40個(其中大學生項目5個)、長沙經開區推薦20個(其中大學生項目3個)、其他區縣(市)各推薦20個(其中大學生項目3個)。
(三)專家評審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綜合申報企業資質、法人代表身份、帶動就業人數、市場前景(綜合考察科技含量、經營模式、經濟效益、實際貢獻、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情況)、知識產權及相關榮譽獲得情況,擇優評審130個左右創新創業帶動就業項目,20個左右大學生創業項目,形成實地勘察名單。
(四)實地勘察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第三方對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進行實地勘察,核查相關證照和資料,了解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經實地勘察無異常情況的企業,擇優提出擬入選名單。
(五)網上公示
對擬入選的長沙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項目和大學生創業項目,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調查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行文公布。
(六)資金撥付
受扶持名單公布后,由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相關規定將扶持資金撥付至申報企業賬戶。
(一)“初創企業”類型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
(二)普通高校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備案的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為主的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大學、獨立學院、職業技術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按照湘教通〔2020〕66號文件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的創業扶持政策。
(三)在校學生創辦的初創企業,除從業人員為在校學生外,其他從業人員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在校學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在校生證明。
(四)“實際有效投入”包含人員社保、工資、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設備采購等投入,須在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實地考察時提供佐證資料。
(五)扶持資金撥付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組織第三方進行抽查,如申報單位完成申報后已注銷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不撥付扶持資金。
(六)為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創業,2026年度創新創業帶動就業項目評定時,返鄉農民工創辦的企業不少于10個,殘疾人創辦的企業不少于3個,家政行業企業不少于3個(以上群體創辦的企業申報數量少于最低扶持數量時,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均列入扶持名單)。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