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部署、落實全區公安工作。
(二)掌握危害國內安全、影響穩定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社會安全形勢,為區委區政府、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提供依據。
(三)負責全區各類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公安方面重大行動、協調處置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開展全區禁毒、緝毒工作。
(四)依法查處全區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負責全區大型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承擔管理全區集會、游行、示威活動責任;承擔依法管理全區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及管理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責任;負責爆破全區作業審批、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核發工作。
(五)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承擔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在長居留、旅行等有關事務的管理責任。
(六)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消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工作。
(七)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防范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區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網絡安全技術等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區公安機關裝備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編制執行年度預決算和行政、財務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負責全區公安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獎懲、優撫及公安宣傳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民警警銜和警察證件管理;按規定權限審核公安機構和管理干部。
(十一)負責全區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全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對全區恐怖活動的防范、偵查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構設置
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系長沙市公安局的二級機構,內設機構包含定王臺所、文藝路所、韭菜園所、蓉園所、五里牌所、馬王堆所、馬坡嶺所、火星所、朝陽街所、東屯渡所、荷花園所、東湖所、東岸所、湘湖所、法制大隊、刑偵大隊、治安一大隊、治安二大隊、治安三隊、內部安全保衛大隊、經偵大隊、禁毒大隊、人境大隊、城管大隊、指揮中心、政工室、紀檢監察室、后勤保障科等32個單位。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部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3年本單位收入預算22456.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2456.06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709.66萬元,上升3.26%。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3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2456.06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456.06萬元,占100.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數22110.05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3年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346.01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46.01萬元,主要用于公安機關大院運行維護、社區警務工作、警務通及巡邏車輛用油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3年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機關運行經費2101.29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66.47萬元,下降3.07%。主要是落實過“緊日子”財政政策,厲行節約,減壓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3年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85.0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5.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8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480.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2年減少40.00萬元,主要是分局落實中央厲行節約的工作要求,從嚴控制,合理減壓公務用車運行費。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3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0萬元;培訓費預算10萬元,擬開展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項業務工作培訓,人數1000人,內容為刑事技術類、網絡安全類等;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3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089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103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986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53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13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3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4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臺。2023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8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6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3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22456.0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0.05萬元,項目支出346.01萬元。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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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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