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jīng)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刑事偵查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綜合、分析、研究全市刑事敵情,指導、協(xié)調全市刑偵工作。
2、負責支隊民警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紀檢監(jiān)察、法制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支隊國有資產的監(jiān)督管理。
3、調查、掌握、研究全市刑事犯罪情況,及時準確地為上級部門提供刑事情報信息,并提出工作對策,組織開展打擊刑事犯罪的專項斗爭。
4、組織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查。
5、負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涉外案件的業(yè)務指導工作;對分區(qū)縣市局刑偵部門的業(yè)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6、指導全市刑偵基礎業(yè)務建設。
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政治工作科、法制大隊、紀檢監(jiān)察室、后勤保障科、第一大隊、第二大隊、第三大隊、第四大隊、第五大隊、第六大隊、刑事技術大隊、情報信息大隊、視頻偵查大隊等14個部門。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長沙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jīng)營收入、事業(yè)收入等單位資金。2021年本單位收入預算7506.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506.29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755.66萬元,上升11.19%。主要增加因素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755.66萬元,增加的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員經(jīng)費增加,包括職業(yè)年金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等。
(二)支出預算:2021年本單位支出預算7506.29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506.29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755.66萬元,上升11.19%。主要增加因素為公共安全支出增加755.66萬元,增加的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員經(jīng)費增加,包括職業(yè)年金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1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7506.29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506.29萬元,占1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本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數(shù)7146.09萬元,主要是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jīng)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jīng)費。
(二)項目支出:2021年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360.20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而發(fā)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yè)發(fā)展專項、專項業(yè)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60.20萬元,主要用于新型電信網(wǎng)絡詐騙中心運行經(jīng)費、刑事科學技術經(jīng)費、警犬馴養(yǎng)繁育及犬舍維修專項經(jīng)費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2021年長沙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機關運行經(jīng)費775.4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154萬元,下降16.57%。主要原因是根據(jù)市財政的政策2021年公用經(jīng)費壓減20%以及單位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經(jīng)費預算:2021年長沙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三公”經(jīng)費預算數(shù)為10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2萬元。2021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與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支隊堅持落實中央?yún)栃泄?jié)約和防疫防控的各項工作要求,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規(guī)模和接待標準以及規(guī)范公車管理及加強對公車的維護,公車運行情況良好。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1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2萬元,擬召開公安業(yè)務工作部署會議,計劃人數(shù)300人,內容為長沙市打擊治理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推進會議;培訓費預算10萬元,擬開展各類公安工作業(yè)務技能培訓,計劃人數(shù)500人,內容為參加警犬技術培訓及刑事技術新技能應用業(yè)務培訓等;我支隊未舉辦節(jié)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1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6.72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6.72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13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公務用車73輛;(其中黃標車已報廢待銷賬6輛,歷史遺留問題已報廢待銷賬12輛,正在辦理報廢手續(xù)車輛6輛,實際在用公務車輛49臺),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68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5輛,其他按照規(guī)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8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8臺(套)。2021年擬新增購置3輛執(zhí)法執(zhí)勤等公務車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guī)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7506.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146.09萬元,項目支出360.20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長沙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指長沙市公安局行政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長沙市公安局行政單位開展各類案件偵辦工作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公安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jīng)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jīng)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七)“三公”經(jīng)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jīng)費,是指用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等支出。
2021年部門預算表
具體見附件:
長沙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長沙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
?????????????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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