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
長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
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
長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分析全市治安管理狀況,指導全市治安管理工作,為市局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決策資料和工作建議;依法審批、管理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等;審批主要特種行業許可證,負責公共場所安全,審核和鑒定淫穢物品;檢查、指導、監督區、縣(市)治安管理行政執法;依法查處群眾舉報和影響較大的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并對有關工作情況進行歸口和協調;調處跨區、縣(市)重大治安糾紛;依法審批集會游行示威;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大型活動的安保工作;負責偵破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負責全市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管理和維護;負責市區水上治安管理等長沙市相關治安管理工作。
2.機構設置
支隊機關(辦公室、政工科、后保科、監察室)、8個業務大隊(一大隊、二大隊、法制大隊、危爆大隊、特業大隊、偵查大隊、行動大隊、水警大隊)及情報中心。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1、長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4年本單位收入預算5315.5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315.52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35.28萬元,上升2.61%。主要是項目支出增加了大院運行經費,以及解決往年項目的經費等。
(二)支出預算:2024年本單位支出預算5315.52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315.52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35.28萬元,上升2.61%。主要是項目支出增加了大院運行經費,以及解決往年項目的經費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4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5315.52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315.52萬元,占1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數4725.1萬元,主要是為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4年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590.42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90.42萬元,主要用于收繳危險爆炸物品、廢舊炮彈、有害化學物品及非法煙花的倉儲租賃保管;大院運行與維護經費;警務通租賃費以及長沙水域的安全保障;全市犬類管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長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機關運行經費453.77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5.85萬元,上升1.31%。主要是人員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4年長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三公”經費預算數為6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6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6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3年減少9萬元,主要是減少了公務用車購置經費9萬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4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0萬元;培訓費預算0萬元;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12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33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36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143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公務用車24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4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5315.5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725.1萬元,項目支出590.42萬元。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批復表
(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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