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2-24 14:10:40來源:長沙市紀委監委
?長沙市紀委監委2021年部門
預 算 說 明
目??錄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政府采購情況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六)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 負責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市委關于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市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 依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對市委工作部門、市委批準設立的黨組(黨委),區縣(市)黨委、紀委等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上述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者復雜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3. 在市委領導下組織開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區縣(市)黨委巡察工作。
4. 負責全市監察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省監委、市委關于監察工作的決定,維護憲法法律,依法對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5. 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動開展廉政教育,對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6.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7.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紀檢監察工作重要理論及實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參與起草制定本市規范性文件。
8. 負責協調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省監委交辦的反腐敗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強對全市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9. 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機構、區縣(市)紀檢監察機關、市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市屬高職院校紀檢監察機構、園區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10. 完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省監委和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紀委監委包括19個內設機構、31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機關黨委。19個內設機構依次為: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政策法規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監督檢查室、第六至第九審查調查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信息技術保障室。31個派駐紀檢監察組依次為:駐市委辦公廳紀檢監察組、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駐市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駐市委政法委機關紀檢監察組、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駐市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組、駐市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駐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紀檢監察組、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駐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駐市司法局紀檢監察組、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駐市水利局紀檢監察組、駐市商務局紀檢監察組、駐市文旅廣電局紀檢監察組、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駐市城管執法局紀檢監察組、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駐市生態環境局紀檢監察組、駐市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駐市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駐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駐市總工會機關紀檢監察組。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一)中共長沙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
(二)長沙市紀檢監察案件查辦服務中心
(三)長沙市紀檢監察信息中心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包括市紀委機關及歸口管理的兩個直屬事業單位長沙市紀檢監察案件查辦服務中心、長沙市紀檢監察信息中心在內的匯總情況。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市紀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市紀委歸口管理的專項經費。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16928.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269.85萬元,其它收入2658.8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較去年增加1657.29萬元,主要是市紀委機關及歸口管理的兩個直屬事業單位政策性增資及新增人員經費1234.29萬元;長沙市紀檢監察案件查辦服務中心留置場所升級改造開辦費增加200萬元、辦案點運行維護費增加134.31萬元。其他收入較去年增加2658.84萬元,主要是長沙市紀檢監察案件查辦服務中心辦案點運行維護費增加2658.84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16928.69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支出較去年同口徑增加4351.85萬元,主要是市紀委機關及歸口管理的兩個直屬事業單位政策性增資及新增人員經費1234.29萬元;長沙市紀檢監察案件查辦服務中心留置場所升級改造開辦費增加200萬元、辦案點運行維護費增加2793.15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269.85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10255.65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4014.2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反腐及廉政建設經費支出377.47萬元,主要用于全市反腐敗及廉政建設工作等方面;辦案專項經費583.2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機關及派駐紀檢監察組辦案專項經費等方面;巡察辦專項經費支出738.65萬元,主要用于巡察辦和巡察組辦公費用、調研和培訓經費、外勤住宿、伙食支出、聘請專業機構和人員經費等方面;紀檢監察宣傳經費支出313.13萬元,主要用于《廉潔長沙》電視欄目宣傳費、采編設計費、雜志稿費、宣傳片制作費等各項宣傳經費和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運行經費等方面;?局域網運行維護費支出29.55萬元,主要用于紀檢監察專網網絡運維、紀檢監察應用系統運維等方面;《廉潔長沙》運營維護費支出50.61萬元,主要用于“廉潔長沙”網站內容更新及運營維護、微信公眾號的平臺維護及運營、以機器+人工方式提供長沙市范圍內涉及輿情收集、篩選、分析、歸因、報告服務等方面;留置場所升級改造開辦費支出200萬元,主要用于購置辦公用品、水電開戶、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方面;辦案點運行維護費1,721.51萬元,主要用于留置場所辦公設備及家具購置、辦公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取暖費、郵電費、維修費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51.66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218.73萬元,下降13.93%。主要是我單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嚴控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29.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5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39.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5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89.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35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0年減少55萬元,主要是我單位帶頭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公務接待費預算主動壓減55萬元。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市紀委市監委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44.7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44.71萬元;政府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政府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1年市紀委整體支出16928.69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8個,涉及項目支出6673.04萬元,其中:反腐及廉政建設經費項目377.47萬元;辦案專項經費項目583.28萬元;巡察辦專項經費項目738.65萬元;紀檢監察宣傳經費項目313.13萬元;局域網運行維護費項目29.55萬元;《廉潔長沙》運營維護費項目50.61萬元;留置場所升級改造開辦費項目200萬元;辦案點運行維護費項目4380.35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單位共有車輛3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3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1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2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38萬元,擬召開中共長沙市第十三屆紀委第六次全會、長沙市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警示教育大會、學習教育專題會議、領導班子績效考核會議、派駐紀檢監察組述職述責述廉會議、年度工作務虛會、案件查辦總結會等會議,人數3500人,內容為會議場租費、會務用餐費、其他等費用;培訓費預算65萬元,擬開展紀檢監察各類業務培訓,人數400人,內容為赴外地培訓費用(含教學費、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各項業務管理工作培訓費用 (含租場費、住宿費、伙食費、授課費、打印費)等;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七、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長沙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中共長沙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包括中共長沙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長沙市紀檢監察信息中心,長沙市紀檢監察案件查辦服務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中共長沙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開展全市黨的紀律檢查、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巡察、組織協調全市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紀檢監察工作的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大案要案查處(項):指中共長沙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用于查處大要(專)案業務方面的項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中共長沙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用于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巡視工作支出(項):指中共長沙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用于長沙市委巡察辦領導小組的巡察業務方面的項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納入長沙市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長沙市財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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