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地 駐長企業監督管理分局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落實市局的工作計劃和部署;負責轄區(包括長沙黃花國際機場、長沙火車南站等管轄范圍,以下同)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組織實施對所轄市場主體進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宣傳、學習和指導,依法對其經營秩序、交易行為、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所轄市場主體的商標、廣告、合同實行日常監督管理;受理轄區內企業、消費者的舉報、投訴,糾紛調解;查處轄區內經濟活動中的各類違法違章案件;負責所轄市場主體動產抵押登記管理;對轄區拍賣企業實施的拍賣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市編辦《關于明確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屬副處級直屬行政機構和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的通知》(長編辦發[2016]147號)和《關于明確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屬城區工商行政管理所機構設置等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長編辦發[2016]118號),核定我局為長沙市工商局的直屬副處級機構,內設機構5個:綜合科、商事登記科(行政審批科)、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經濟檢查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派出機構2個:機場工商所、火車站工商所。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地駐長企業監督管理分局系獨立核算二級機構,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695.86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較去年增加46.91萬元,主要是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用于基本支出人員經費。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695.86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支出較去年增加46.91萬元,主要是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用于基本支出人員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95.86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675.27萬元,較2020年基本支出預算增加47.51萬元,增加7.57%,基本支出主要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611.17萬元;公用經費64.10萬元。
(二)項目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20.59萬元,較2020年項目支出預算減少0.60萬元,減少2.83%。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等。其中:1、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專項支出20.5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辦公樓運行、信息化建設、反不正當競爭、價格監督、打擊傳銷、網絡交易監管、廣告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綜合執法等市場日常監管工作;2、市場秩序執法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農貿市場的快速檢測;3、其他市場監督管理0萬元,主要用于應急工作和標準信息編碼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64.10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18.37萬元,下降22.27%,主要是公用經費按財政要求壓縮20%及厲行節約,有效控制費用。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0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4.00萬元,公用車購置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0年減少2.10萬元,主要是厲行節約,控制公車費用,適當降低。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無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四)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基本支出中會議費預算金額0萬元,培訓費預算金額4.50萬元,無大型活動專項預算經費。
(五)國有資產占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4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4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1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695.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75.27萬元,項目支出 20.59萬元。無重點項目支出。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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