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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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單位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單位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具體承擔全市建筑市場、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全市建筑企業、工程監理企業、造價咨詢企業、裝飾裝修企業、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機構等單位的市場行為進行行政執法,查處違法行為。
3.具體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市場、房地產交易市場、物業管理市場、房地產中介服務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和房地產估價、經紀等企業的市場行為進行行政執法,查處違法行為。
4.集中行使長沙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委托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部分行政處罰權。
5.指導和協調區、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工作。
6.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我局內設機構10個,分別為辦公室(加掛協調指導科)、人事教育科、法規科、紀檢(監察)室等4個科室,芙蓉、天心、岳麓、開福、雨花、機動等6個執法大隊。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局只有本單位,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局本單位。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4年本單位收入預算2730.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730.27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79.41萬元,上升3.00%。主要是人員工資調整、社保基數標準調整而增加的人員經費。

(二)支出預算:2024年本單位支出預算2730.27萬元,其中:城鄉社區支出2730.27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79.41萬元,上升3.00%。主要是(1)人員工資調整、社保繳費標準調整而增加的人員經費81.97萬元;(2)人員變動引起公用經費減少2.56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4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730.27萬元,其中:城鄉社區支出2730.27萬元,占100.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數2510.74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4年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219.53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城鄉社區支出219.53萬元,主要用于開展住建領域執法服務工作,包括建筑市場執法、房地產市場執法監管、招標投標專案辦理、執法宣傳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4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局機關運行經費240.3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56萬元,下降1.05%。主要是人員變動引起公用經費減少2.56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4年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5.0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4.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4.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3年減少2.00萬元,主要是按市財政局要求,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增長,確保“三公”經費只減不增。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4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1萬元,擬召開業務、黨務會議,人數200人,內容為場租費、會議工作餐費、資料費等;培訓費預算18萬元,擬開展執法人員業務、干部職工教育、黨建、團建等培訓,人數1000人,內容為場租費、資料費、授課費、交通費、培訓工作餐等;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三類會議計劃如下:本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主題教育0.5萬元,與職能職責相關的業務工作會議0.5萬元。培訓計劃如下:政治理論培訓1萬元,干部教育培訓2萬元,提升業務技能培訓15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0.63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37.53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63.1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3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2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設備0臺,其中,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2024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設備0臺,其中,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2730.2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10.74萬元,項目支出219.53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表
(具體詳見附件)
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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