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3-26來源:長沙市財政局
長財教指〔2019〕25號
關于下達2019年改善中職辦學條件
中央資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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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湘財教指〔2018〕103號文件精神,現下達你縣(區、市),單位2019年改善中職辦學條件中央資金 萬元,具體見附件。請相應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類支出功能科目“2050302中專教育 ”,政府預算支出經濟科目和部門預算支出經濟科目(詳見附件)。為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區中職教育布局調整和事業發展需要,編制改善中職辦學條件項目建設規劃和年度項目實施計劃,按照突出重點、注重績效的原則,統籌安排中央資金和自有財力,有序推進中職學校建設,重點支持本地區公辦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改善辦學條件,以適應區域產業轉型升級要求;支持在區域內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的公辦中職學校,進一步提升辦學水平;要兼顧符合辦學要求、教育質量高、社會聲譽好的民辦中職學校。
二、中央資金支持的學校,應從本地區布局結構調整中保留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中職學校中遴選,市州本級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所、縣市區原則上每年限1所。中央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中職學校實訓基地建設、校舍維修改造、教學儀器設備購置、圖書資料配置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預算或挪作他用。
三、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中職學校生均撥款水平,并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完善多渠道籌集職業教育經費的機制,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采取直接投資或捐贈等形式參與舉辦中職教育。
四、各地教育、財政部門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項目學校遴選辦法、立項建設單位、預算分配方案和項目驗收等情況;項目學校應通過單位網站設立專欄,全程公示項目建設和完成情況、中央資金預算執行情況等,公示期不少于一年。同時,要進一步增強績效管理理念,指導和監督項目學校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將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財政資金使用管理的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各地要認真制定改善中職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方案,填報《2019年中央財政支持中等職業學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匯總表》,經市州教育局、財政局審核匯總后,報送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備案(省屬中職學校的工作方案及相關附表經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送)。
附件:2019年改善中職學校辦學條件中央資金分配表
長沙市財政局 長沙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6日